上海作(zuo)废平凡住房和非(fei)平凡住房标准 扩展住房交易(yi)优惠税收政策覆盖面,征收,规定,关(guan)照
我国网财经11月18日讯(xun)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经管委员会11月18日音讯(xun),近日,财务部、税务总(zong)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《关(guan)于增进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发展有关(guan)税收政策的公(gong)告》(以下简(jian)称《公(gong)告》),明确(que)了与作(zuo)废平凡住房和非(fei)平凡住房标准相连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。为(wei)贯彻落实国家工作(zuo)安排,更好满足住民刚性和改进性住房需求,经上海市当局同意,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经管委、衡宇经管局、财务局、税务局等四部门团结印发《关(guan)于作(zuo)废平凡住房标准有关(guan)事项的关(guan)照》(以下简(jian)称《关(guan)照》),一是明确(que)作(zuo)废平凡住房和非(fei)平凡住房标准;二是明确(que)作(zuo)废标准后相干(gan)个人住房交易(yi)税收事项。《关(guan)照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关(guan)于个人让渡住房个人所得税,《关(guan)照》明确(que),对个人让渡住房未(wei)供(gong)应完整、准确(que)的衡宇原值凭证,没有能正确(que)计算衡宇原值和应纳税额的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(zong)局关(guan)于个人住房让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(guan)成绩的关(guan)照》(国税发〔2006〕108号)第(di)三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,以让渡支出(chu)的1%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。
按照上述规定,上海市作(zuo)废了个人让渡非(fei)平凡住房以让渡支出(chu)的2%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。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(wei)作(zuo)调整,如对个人让渡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;住民换购住房有关(guan)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按照国家相干(gan)文件继续执行。
关(guan)于个人出(chu)卖住房增值税,根据《公(gong)告》规定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内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个人将购买没有敷2年的住房对内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。
关(guan)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,根据《公(gong)告》规定,上海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。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(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(wei)成年后代,下同),面积为(wei)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(wei)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(di)二套住房,面积为(wei)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(wei)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